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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点看书 > 谈恋爱不如许愿[快穿] > 3 打火匣(3)

3 打火匣(3)

3 打火匣(3) (第2/2页)

做熟的豌豆,放了一点儿盐,不算好吃,但至少比之前吃的那块面包好多了。
  
  对面的人见他捻过豆子,毫不犹豫的捧过他的酒罐给自己倒了一杯酒:“你叫什么名字,怎么会来这里?”
  
  他的问题问出的时候,旁边的桌子有一瞬间的静谧,每个人都似有若无的竖起了耳朵。
  
  许愿的目光未移,只淡淡笑道:“布兰德,朝圣者,路过了这里。”
  
  “看来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真是辛苦。”对面的人笑道。
  
  其他人有些意兴阑珊的收回了目光,朝圣者前往圣地,几乎不会在路过的地方久留,当然也会有很富裕的朝圣者,但这个人明显不是,连做肥羊的价值都没有。
  
  其他桌子上的热闹在恢复,他们的探索和议论也从许愿的身上转开,变成了更感兴趣的话题。
  
  比如:
  
  “最近都没有什么富裕的雇佣者,每次赚到的钱还不够我喝酒的。”
  
  “找一个固定的团队加入进去或许会比现在更好做。”
  
  “那是要听从命令的,新加入的很可能成为替死鬼。”
  
  再比如:
  
  “如果我能够什么都不做,就腰缠万贯就好了。”
  
  “如果我有很多金币,我一定拿出一半来散发给穷人……他们恨不得将工钱压到最低。”
  
  “如果我有钱,班森甚至可能会同意我娶漂亮的芬妮做老婆。”
  
  “没这个可能吧,芬妮喜欢脸蛋漂亮的。”
  
  “可是班森讨厌脸蛋漂亮的,觉得他们就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,只知道欺骗他漂亮的女儿,试图吃软饭。”
  
  “别说,奥丁酒馆的米玛可真带劲……不像这里,连见都很难见到。”
  
  各种细碎的语言或压低或放声,交错在微醺的酒水中,传到耳畔被仔细分辨着。
  
  许愿的手指若有似无的敲击着桌面,虽然信息很多,但还没有听到他想听到的。
  
  那个拿走大量金币和打火匣的士兵,如果像原本记录的那样肆无忌惮的花钱,不应该在这座城市籍籍无名的,除非他找错了城市,但这座城市的确是国王居住的城市。
  
  又或者才三天,消息传递的速度没有那么快。
  
  许愿拿起了自己的酒罐,却发现其中已经空空如也,而他才喝了不到三口,他看向了对面坐着的人,对方整理了一下兜帽起身道:“虔诚的朝圣者,我还有事要忙,下次见。”
  
  他转身穿过了有些拥挤的人群,身影轻快,甚至可能在哼着歌。
  
  【真是一个糟心的地方。】系统小声嘀咕道,【还有无数糟心的家伙。】
  
  【所以酒馆才是事故的高发地。】许愿并不十分在意的笑道。
  
  即使是原本就认识的人,也可能喝酒产生冲突,更何况是初见者,在酒馆找到朋友比在沙漠里找到绿洲还要艰难。
  
  “哦,亲爱的布兰德,你的酒好像喝完了。”坐在一旁巡视着酒馆的班森眼尖的看向了这里,语气中有着难掩的幸灾乐祸。
  
  “是的,麻烦您给我一份麦芽酒和一份豆子。”许愿说道,然后看到了老板脸上消失的雀跃以及升起的纠结。
  
  大概是因为赚钱原本是一件高兴的事,但他好像又没办法完全高兴的缘故。
  
  但很快他脸上的纠结消失了,高壮的身影走到了许愿的桌前,居高临下的抱着臂道:“我这里有规定,在点下一份前要结清你上一份的账单,一份啤酒的价格是八个铜币。”
  
  许愿摸了摸袖子,从里面摸出了五枚,又从腰带里摸出了三枚放在了桌上。
  
  “希望你能付得起下一份的钱,否则你将在监牢中度过下半生。”班森拿过了桌上的钱转身离开,许愿则得到了他的麦芽酒和豆子。
  
  酒水是最消磨时光的东西,酒馆之中的人来了又去,许愿也只是安静的坐在角落处慢慢喝自己的麦芽酒和嗑豆子,刚开始班森还会瞪着他,但随着时间推移,黄昏降临,烛火点亮了旅馆,却并非每个地方都能彻底照亮时,班森已经忙碌的顾不上他这位不太显眼的客人了。
  
  又或者因为罗琳没有再看他,在班森的眼里他也成为了一个不值得在意的人。
  
  黄昏的酒馆比午间更喧闹,这里聚集了比中午更加形形色色的人,提着一串猎物的猎人,穿着色彩鲜艳十分有识别性的吟游诗人……甚至有大汗淋漓的进来,身上有着无法被酒水掩盖,散不尽血腥味的士兵。
  
  或许班森不再在意他还有最后一种可能,夜晚归来的人带来的各种新鲜有趣的事太多,比起他这个乏善可陈的人,明显他们更有趣。
  
  不过不管是哪种可能都好,至少他摆脱了麻烦,而且酒馆的夜晚才是消息汇聚的真正时候这一点毋庸置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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