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67章 真仙元神 (第2/2页)
“谁?阁下何必藏头露尾,还请现身出来,也让萧某看一看阁下是何方神圣?”萧林朗声说道,庞大的神识瞬间辐射出去,眨眼间就笼罩了数千里范围。
奈何萧林将周围都搜查了数遍,依旧没有发现说话之人的踪迹,这也让他神情沉重了起来。
“不要找了,我正在你得来的混魔珠内,本仙元神由于被真魔炁侵蚀,一直处于沉睡之中,今日被你收入这先天灵葫之内,其中的先天五行之炁反倒是刺激了本仙,让本仙意识得以短暂的清醒。”女子的声音再次响起。
萧林手上灵光一闪,灵葫出现在了其掌心之内,但突然意识到这灵葫乃是先天灵物,不可外示于人,所以立刻又收入丹田之内。
“你究竟是何人?”
“你们进入了本仙建造的封魔祭坛,并且还破了祭坛封印,使得真魔剑出世,难道还不知道本仙是何人吗?”
“风谪仙?你是那位仙人?”萧林浑身一震,眼神中显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,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,风神殿的主人,那位从仙界临凡的真仙,元神竟然还活着。
更让他不可思议的是这位仙人的元神竟然在混魔珠内沉睡,着实让他不敢置信。
“呵呵,这有什么,本仙元神早已经过千锤百炼,区区真魔炁自然是难以侵蚀的,只是本仙元神经历一场大战,受了重伤,肉身也被那魔头的分神占据,不得已之下只能暂时寄居在这混魔珠内,没想到元神受损严重,已经无法抵御真魔炁的侵蚀,无奈之下才收敛元神之力,陷入沉睡,直至被外面的先天之炁唤醒,说起来,这灵葫应该是你的法宝吧,在灵界能够得到先天宝物,也足以说明你是个有大气运的人,而且本仙也观察了你片刻时间,知晓你修炼的是仙道法诀,想来是仙道之人,否则本仙是断然不会与你多言的。”
“啊~~原来是风前辈,晚辈有礼了。”得知此人真的是那位仙人元神,萧林心中也是骇然,有些不知所措,在经历过短暂的平复心情之后,这才出言行礼。
“本仙名为风潇潇,风谪仙不过是临凡之后,你们灵界修士对本仙的尊称,你们破坏了封魔祭坛,殊不知放出了一个可怕的存在,哎~”
“风前辈所言,可是那占据了前辈肉身的真魔元神?她已经被子母封仙禁封印了,而且風蠹秘境已经坍塌,无人替她解封,怕是要就此一直被封印。”萧林同时神念回复道。
“难道?”萧林突然想起了这位风前辈先前所言。
“前辈先前说占据了前辈肉身的不过是那摸头的分神?”萧林脊背都升起了一丝寒意,惊声道。
“占据我肉身的,不过是其一丝分神罢了,此魔的真神被一分为四,其中風蠹秘境封印的正是其中的一个。”
萧林闻言,心中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:“前辈的元神只能寄居在这混魔珠内,难道说那魔头的元神,却是在那口真魔剑内?”
“你很聪明,不错,正是在真魔剑内,混魔珠和那口真魔剑本为一体,可以说混魔珠是真魔剑的力量之源,两者合一,才是真正的先天魔宝,一旦让魔头元神合一,并且得到完整的真魔剑,那么你们这灵界将再次遭遇到浩劫,这一次也许就不会那么幸运了。”风潇潇叹息的声音再次传来。
“前辈可知,那魔头的其余元神在何处?”
“这个本仙也是不知,对了,你既然是这灵葫的主人,可否帮本仙一个忙?当然本仙绝不会让你白白出力,到时必然会有你的好处。”
“前辈有事但说无妨,只要萧林能够做到的,断然不会推辞。”萧林恭敬地说道,对方可是真正的仙人,萧林哪里敢于怠慢。
“还是先离开此处吧,极远处正有几道遁光朝着此处而来,怕不是为了你吧?那几道遁光的主人,其中为首者应该是一名大乘期魔道修士,要真的是为了你而来,你却未必是其对手,还是暂避锋芒的好。”
萧林闻言,吃了一惊,一来是竟然还有人惦记着自己,想来必然是玉矶圣妃请来的帮手,且不说玉矶圣妃和紫玉魔两人对于真魔剑的争夺是否有了结果,就算没有,以玉矶圣妃对自己的刻骨仇恨,通过秘法请来大乘期魔修对付自己,却是并不困难,毕竟有飞廉圣祖这层关系,魔域之中大部分的大乘期魔修,都是不敢违拗的。
二来是这风潇潇,果然不愧为仙界真仙,哪怕是如今只剩下残破元神,而且被真魔炁侵蚀了不知道多少年,依旧能够轻易的先自己一步发现冲着自己的来人,光是这一点,就足以让萧林佩服的五体投地了。
萧林不敢怠慢,立刻展开遁光,朝着东方而去,眨眼间就消失无踪了。
以萧林如今的遁速,只要不是被大乘期魔修神识锁定,对方就很难追上他,在他离开了小半个时辰之后,三道遁光才飞遁而来,站立在虚空之上的是三人,中间为首者看起来四十来岁,皮肤黝黑,身披锁子黑甲,身上魔气滚滚,环绕着其旋转不停。
在其身旁两人,却是一男一女,俱都三十来岁的模样,长相普通,但身上的气息,却也是惊人至极,全都是渡劫巅峰的境界。
“玉矶所言,那人正是在这附近才是,但本座神识笼罩范围,却是寻不到其踪迹,看来其已经离开这里了。”
“这也并不奇怪,那人是仙道修士,跑到我们魔域,本就是众矢之的,此刻怕是逃跑都来不及,又如何会在这里继续逗留呢。”
“好了,玉矶也已经有所预料,既然没有找到此人,我们还是先协助玉矶圣妃对付紫僵圣祖的那位大弟子紫玉魔吧。”说完,滚滚魔气将三人包裹,风驰电掣一般的朝着远处射去,眨眼间就消失不见了。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