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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一十章 都什么年代了还听传统嘻哈?

第七百一十章 都什么年代了还听传统嘻哈? (第1/2页)

“这样的人也配当主编?”
  
  “上帝,就是我上去写都写不出这种堪称投降的报道。”
  
  “这才刚开始一周,凭什么说斯派克就赢了?”
  
  “……”
  
  蒂西·科恩嘴里骂骂咧咧。
  
  她可以对天发誓,如果这个该死的主编现在就在她面前,她一定会用自己的长靴狠狠踹他的屁股!
  
  明明专辑销量也就相差个几十万张,虽然看起来有那么一点点差距,但这并不代表她的偶像埃米纳姆就彻底失去希望了。
  
  恰恰相反,她认为追上的希望很大。
  
  是,她承认,斯派克这张新专辑还算可以听的歌不少,但单论专辑明显还是埃米纳姆更有攻击性——这才是嘻哈的真谛。
  
  最起码是她认知中的真谛。
  
  在美国,嘻哈音乐的受众可是很大的,因为大家都听厌了那些所谓的流行歌。
  
  她是这么认为的。
  
  虽然斯派克也玩过嘻哈,但她并不认可——
  
  这个男人玩的嘻哈音乐绝对绝对绝对不是嘻哈,绝对不是!
  
  “蒂西,你在干什么呢?来活了,外面来了辆福特。”
  
  “行行行,知道了知道了,真啰嗦。”
  
  一件绑在腰间的橙黄色夹克外套随着女人的起身而摇摆,嘴里叼着根牙签的蒂西一甩脑后的马尾,沾染了些许油污的白背心为她增添了几许野性:“车什么毛病?”
  
  “点不了火,车载电台也失灵了,前轮还要换胎。当然,最主要的还是它撞了。”
  
  在同事带领下来到了一辆黄色福特野马前,手里不时晃着扳手的蒂西惯例地打量了一圈车况:“这车是刚从赛博坦过来的?”
  
  不能说撞得的惨不忍睹吧,最起码也能称得上一句不忍直视。
  
  “飙车撞的。”
  
  同事已经见怪不怪了:“说是斯派克的粉丝和埃米纳姆的粉丝在比赛飙车,这车就是后者失控撞的。”
  
  “……fuck!为什么不是那个小白脸的粉丝撞车!”
  
  又听到了那个男人名字的蒂西擦了擦鼻梁,嘴上骂归骂,但手上动作还是很麻溜的。
  
  “你怎么对人意见那么大?斯派克新专辑我觉得很不错啊。”
  
  知道这女人是埃米纳姆粉丝的男同事还不忘逗逗她:“不要这么狭隘嘛蒂西,美国很大,容得下斯派克与埃米纳姆两个人。”
  
  回应他的只有一根高高竖起的中指。
  
  颇感晦气的蒂西为了生活,还是得老老实实修车。只不过等到下班后去到常去的酒吧打算小酌几杯放松一下自己时,酒吧舞池里跳动的音乐却让她感到十分熟悉——
  
  “Boomboomboom,gottaget-get!
  
  “Boomboomboom,gottaget-get!
  
  “Boomboomboom,gottaget-get!”
  
  又是那已经被动听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动感曲调,五光十色的舞池灯光配合着DJ的打碟闪烁不定,大半个酒吧的人都在随着歌曲的节奏疯狂扭动着自己的身躯——
  
  仅仅只穿了抹胸内衣的女DJ随着身旁的男搭档一起做出了节奏不断下压的手势,带动了全场!
  
  “Yo,Igotthathitthatbeattheblock(哟,我的节拍震撼街头)
  
  “Youcangetthatbassoverload(快听这贝斯超越宇宙)
  
  “Igotthethatrockandroll(我还有那摇滚)
  
  “Thatfutureflow(和未来的嘻哈节奏)…………”
  
  堪称病毒式嵌入人体的旋律节奏与编曲,糅杂着周易那经过autotune调音的声线快速吟唱着极其贴切其个人经历的rap歌词——
  
  出道首专就以节拍感极重的《Yeah》单曲十二周连冠震撼全欧美,一首被称为贝斯运用教科书的《Howlong》让无数贝斯爱好者泪目;
  
  二专的摇滚更是不必多说,奇迹般的一专五冠单直接让他走上了登神长阶。
  
  结合歌词,毫无疑问,所谓“未来的嘻哈节奏”就是指三专中这首名为《boomboompow》的歌曲。
  
  当然,在蒂西看来这首歌完全就是周易这个逼在肆无忌惮的嘲弄、炫耀——
  
  “I'mso3008,Youso2000andlate(我已经身处3008,你还在公元2000年土得掉渣)!”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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